■全國人大代表、《廣州律師》雜誌主編陳舒。■廣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彭孟柬。(資料圖)■CFP
  ■新快報記者 黃婷
  昨天上午,廣東省人代會分組審議法院和檢察院的報告,在廣州團2組,列席的全國人大代表、《廣州律師》雜誌主編陳舒向廣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彭孟柬,就“職務犯罪預防機制”拋問題,現場討論氛圍熱烈。彭孟柬表示,要通過“共建職務犯罪預防機制”主動出擊,去預防職務犯罪,“不會形成保護傘”。
  “廣東近年來在陽光檢務、司法公開上越來越透明,對於一名搞了幾十年法律的人來說很欣慰。”發言之初,陳舒就對今年兩院報告給予了高度評價。緊接著,她又從專業角度,指出自己的意見。
  在省高院報告中的第五頁,關於司法公平水平提高年工作,其中有“主動為金融機構新產品、新業務提供法律意見”。陳舒一針見血指出,這個應該是律師乾的事情,不是法院搞的事情,“主動出擊,提供法律服務不大合適,法院應該是客觀中立。”
  稍有停頓,陳舒自言多說一句,“我以前給高檢提過意見,不要跑去和這個那個‘共建’(指檢察院與單位、企業合作,共建職務犯罪預防機制),合作了之後天平能公平麽?”
  陳舒適時將問題“拋”給了廣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彭孟柬:“你不能老主動出擊去,萬一企業出現問題了,你查不查?”彭孟柬回應很快:“我們主要是通過主動出擊,去預防這個職務犯罪,不會形成保護傘。”
  “最高檢後來也出了條款,共建職務犯罪預防機制後,如合同條款有毛病等業務問題,不能去指導。”陳舒接著回答。
  “對,具體業務的事情我們不會插手。要依法依規辦事!比如我們和廣汽‘共建’,在大會上我們就是這麼說的。”彭孟柬舉例說明,而此時廣汽董事長張房有就坐在隔壁,笑而不語。
  一問一答,現場氣氛很熱烈,互動雙方最終達成共識。陳舒最後則再一次表達了自己的觀點:“‘共建’的事情我絕對反對,這是司法獨立性決定的。”
  “不能老主動去出擊,萬一企業出現問題了,你查不查?”
  ——陳舒
  “我們主要通過主動出擊去預防職務犯罪,不會形成保護傘。”
  ——彭孟柬
  釋疑
  “共建”實為預防職務犯罪,不參與企業業務
  新快報訊 座談會結束後,“共建”話題熱度不減,準備離場的彭孟柬被媒體記者團團圍住。採訪中,彭孟柬解析,“共建”實則為預防職務犯罪機制,即檢察院與單位、企業的紀檢部門合作,為檢舉貪腐行為提供平臺。
  “我們合作的主要是國企及大醫院。”彭孟柬透露,檢察院與單位合作共建已經有十年曆史,目前合作單位有二十餘個,通過對以往的案件分析,得出單位哪些部門、哪些人員容易出問題,由此給出“共建”單位建議,並提供舉報信箱,規範制度,堵塞漏洞,“不能大樓建起來了,人倒下了”。
  彭孟柬接著說,避免形成“保護傘”,在“共建”中,檢察院的參與人員不能直接參与單位、企業的業務,如招投標等。“我們搞預防工作,對方也可以監督我們的工作人員。”彭孟柬補充說。  (原標題:對職務犯罪主動出擊 不會形成“保護傘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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